協助縣委書記處理縣委日常工作,受縣委書記委托負責辦公室、組織、干部人事工作。負責政法、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信訪、國家安全、610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主持縣委政法委全面工作。負責統戰、對臺、宗教、老干部、群團、黨史、檔案等工作。聯系人大、政協、部隊、民主黨派。兼任縣委黨校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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