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三環青年溝路上,一個名為“和平里八號”的樓盤,以低于市場價的50000元/平方米的價格,招攬買房人,自詡是“北三環里最后一個精裝公寓”。不過,記者調查發現,新盤的背后,實際是山西煤老板8年前買下的“庫存”二手房。100套房源背后,羅織了借名購房人、實際產權人、代理賣房人多重復雜關系。
二手房偽裝成新盤
在東城區青年溝路最東端,緊鄰地鐵13號線柳芳站,名為“和平里八號”的樓盤,在老舊二手房林立的東北二環,顯得格外特別。
因為,樓盤門口有一名頭戴紅色貝雷帽的保安全天把守,如果開車的車主進入樓盤一層的售樓處,必須先和保安打聲招呼“來看房”,才被允許放行。進入售樓處后,前臺的文書小姐會先要求登記,并由她分派一名著裝統一的銷售主任,給看房人介紹戶型,乘坐電梯上樓看樣板間。
這一切,售樓處、樣板間、保安、統一的樓書、銷售主任,仿佛都在告訴看房人,這里是新售的新盤,就像宣傳單上印著的:“東北二環、精裝修學區,現房開賣。”
不過,這些全是表象。當你聽完五分鐘的樓盤優勢后,售樓員才會輕聲地告訴你,現房實際上是個二手房。
“這是2006年開盤的項目,整個B座被一位有錢的老板包下的。最近,這位老板急需資金,才忍痛將其中的100套房子放出來銷售。”昨天下午,接待記者的銷售人員介紹,B座17層共有109套房源,除了17層的9套自用外,其余樓層均對外放出。“所以,您買這兒的房子,和買別處的二手房的流程一模一樣。”
稅前價比周邊低10%
2006年的老房,為何叫“現房開賣”?當記者表示弄不懂時,銷售人員立即補充,“金主”確實是2006年買下的B座,大約10000元/平方米。當時項目名為“錦鴻閣”,70年產權,A座被某中央單位團購。可買完之后,老板改成酒店對外經營了幾年,現在正把酒店改回成住宅。“樓上正在裝修,將來交房全是精裝公寓,裝修標準也會備注,光購房合同就有一沓厚,這可不相當于賣現房么。”
銷售人員向記者強調,因為著急變現,老板給出的售價比周邊市場便宜,均價在50000元/平方米上下。以記者詢問的76平方米兩居為例,單價49000元/平方米,一套房也就372萬元。即便如今樓市下行,周邊的二手房價還在50000元/平方米到55000元/平方米之間。
“不過,這是二手房有稅。”對方表示,盡管房子買了有8年,但房本下得晚,不到五年時間,按照北京現行政策的規定,需要繳納20%的個稅、契稅和5.5%的營業稅。“算上稅費還是比周邊便宜。”
狹窄走道門對門
隨后,記者跟隨銷售人員來到6層,參觀了76平方米的樣板間。從走道看去,確如銷售人員所說,此前曾做過酒店,房間布局完全類似于快捷酒店,2梯9戶,房間門對著門。打開樣板間,盡管房間格局已做過改造,入門柜變成了開放式廚房,可淋浴間、大床房仍依稀殘留酒店的痕跡。
市工商局網站顯示,在此處經營的三熙商務酒店于2006年獲得了經營許可證。“老板當年為把住宅改成酒店,確實對房屋內部結構進行了變動,但承重墻的部分都沒碰。”銷售人員承認,房屋格局曾經變動。
“純住宅項目是不符合酒店要求的,即便是公寓,也需要拆除一些隔斷。”業內人士指出,從住宅到酒店,再從酒店改回住宅,這就意味著至少兩次修改了規劃。
銷售公司沒有資質
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這100套房全為老板所有,但因為老板生意忙不常在北京,就委托了一名代理人,代為辦理所有二手房買賣業務,本人全程不會露面。“您放心,我們已經在公證處進行了委托公證。您簽約時,代理人也會拿著老板的身份證。”銷售人員透露,代理人估計是老板的下屬或親戚,被責令專門跟進“和平里八號”的售賣。“我們這幾天已經賣了3層、4層的18套房,都是如此簽的約。”
代理人負責簽約,扮成售樓員的銷售又扮演什么角色呢?對于記者的疑問,銷售人員自辯道,他們就相當于鏈家地產這樣的二手房中介,在業主和買房人中間牽線搭橋,因為私人老板和公司老板交情好,就讓公司代理銷售。可不同的是,他們不收中介費,一套房又能給買家省下10萬元傭金。
不過,當記者詢問公司的名稱時,銷售人員吞吞吐吐,多番詢問,才說是北京的房產銷售公司,叫北京金政。而在售樓處或宣傳頁上,同樣沒有注明公司名稱。實際上,在北京市住建委網站上查詢開發商資質,北京金政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已經沒有了房地產開發及銷售資質,旗下的銷售人員也未登記備案。
“如果是無資質銷售,銷售人員不會像其他二手房買賣中的中介一樣起到第三方監管的作用,購房者有可能面臨資金風險。”銷售人員也承認,這100套房允許全款或貸款,首付款將直接打到老板本人的賬戶上。但如何買房人像記者這樣心存疑慮,也可以提出資金監管,先將錢打到銀行的監管賬戶上。
多重業主身份成謎
記者調查發現,銷售人員沒有提到的是100套房源背后的多重業主身份。
實際上,早在2013年,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二審審理過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涉及樓盤就是“和平里八號”的前身—錦鴻閣小區B座。根據此前媒體報道,2006年至2007年,山西年輕人楊文婷以自己的兩個身份證,在東城區和平里花近1.3億元買下了錦鴻閣小區B座109套房源。其中,楊文婷親自簽約購買的只有14套,其余的買賣合同是其他45個洪洞縣人分別簽署的。換句話說,那45人是借名購房人,房屋的所有權歸楊文婷。不過,這1.3億資金背后的真正金主是楊文婷的父親—楊三俊,在山西從事煤礦生意多年,后開辦了自己的房地產公司。之后,因為指責金政房地產公司不肯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不協助辦理產權證,楊文婷和金政房地產公司打了幾年官司,一直到2013年5月,打到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頗具戲劇性的是,糾紛案審理過程中,楊文婷被發現擁有兩個身份證。
官司的這一說法,也從側面證實了銷售人員所說,盡管2006年就買了房,可房產證還不滿五年。
本報記者 趙瑩瑩
(北京晚報)